——关于长沙城市规划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05年11月24日
[引言] 城市规划力是指政府规划城市持续发展的综合竞争力。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城市规划力迅速提升。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的研究,长沙市2003年城市规划竞争力排名第7位,2004年上升到第3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产生很大的影响。
“涓涓细流可以汇成海洋”。城市规划工作上的一些成功探索折射出长沙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长沙的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来我室调研时要求,认真解剖我市城市规划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升长沙城市规划力,促进长沙城市的健康发展。现分别从“飞跃提升的内在动因、释放的级数效应、蕴涵的深刻启示和长沙城市规划的新跨越”等四个方面解读长沙城市规划力,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解读长沙城市规划力飞跃提升的内在动因:强烈的创新精神、较强的依法行政能力、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和制度化管理带来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使城市规划从相对滞后迅速转向适度超前,是长沙城市规划崛起的根本所在
2004年,长沙发展竞争力从2003年的31位上升到28位,处于相对靠前的位置。在城市发展竞争力的众多指标中,我市的“规划能力指数”是排名最靠前也是唯一一项连续两年进入前十名的项目,成为长沙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新一轮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长沙城市规划力之所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提升,主要是因为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率先实行政府统一管理,表现出强烈的创新精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管理权是城市政府掌握的为数不多而又行之有效地进行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实施城市规划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来实现城市空间的整体、有序发展。在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中,城市规划权力体系的建构与分解是制约城市规划有效性最主要的症结。为此,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决定》,由市规划局分别在高新区、经开区和城市内五区设立规划分局,各分局人、财、物由市局统管,实行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高新区和经开区分局在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的体系下承担园区内规划建设的审批;其他五区仅负责城市建设区以外的农民建房的审批,主要负责查处违法建设和审批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这样,很好地解决了城市规划管理“统”与“放”的矛盾,在全国率先迈出了由规划管理分权体制向集中整合规划管理体制的示范性一步。实现了城市规划一张蓝图管到底,确保了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性、严肃性,为全市城市规划力的提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全面推行规范化执法,展示了较强的依法行政能力。城市规划执法涉及面广,与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其行政执法能力的高低是城市规划工作成败和城市规划力提升的核心所在。目前,全国省会、中心城市的规划管理的社会满意率一般均在30%以下,处于相对不受欢迎的尴尬位置。为跳出城市规划工作的“周期率”,从1997年开始,长沙城市规划以服务城市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服务人民生产生活为目的,以提高办事效率为核心,将执法规范化贯穿于城市规划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规范城市规划的执法行为。该局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实行了规划执法与处罚相分离。在具体执法中,执法人员从调查到取证,从告知到处罚再到执法监督,都严格按照要求和规范的程序进行,有效地杜绝了规划执法上的违法行为。同时,善于通过一个案例的处理,由此及彼,总结归纳出同一类案件的处理办法。2000年以来,先后在实践中形成规范执法的规范性文件30多个,有力地促进了城市规划执法的规范化。二是创新城市规划的执法模式。2000年,市规划部门充分利用被国务院列为规划综合执法试点单位的契机,积极探索城市规划执法的新模式。该局根据不同的执法对象,对经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实行行业执法,由规划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批后管理和执法工作。对未经规划审批的项目,则由城管牵头,规划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共同配合,进行综合执法,集中力量,保证城市规划执法的权威性,走出一条行业执法与统一执法相结合的路子,规划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深度不断加强城市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三是提高城市规划的执法效率。城市规划执法效率的关键在审批的效率。该局紧紧围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落实了三项举措:在精简程序上,推行了规划并联审批制度,取消立项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及各职能部门审批作为报建审批的前置条件,向建设单位公开承诺办理时限,重要项目随到随报,审批工作时限比2001年缩短 一个星期以上。在压缩环节上,专设规划信息服务接待点,实行“局长代表制”,所有项目建设必需的规划基础资料集中在“窗口”统一办理,方便建设单位和群众办理报建手续。同时。从2002年元月1日开始,专门为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开辟了规划报建“绿色通道”,实行专人接待、专人办理、专人督办,限时完成。五年来,城市规划部门共接受报建16181项次,2004、2005年连续两年办卷正点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通过多年努力,长沙城市规划执法能力连续位居全国先进行列,成为了一面长久不倒的旗帜。
(三)依靠科技夯实工作基础,增强了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规划滞后的根本症结往往在于规划的基础性工作滞后。长沙城市规划在认真借鉴外地各城市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夯实城市规划基础工作。首先是加强城市基础勘测和测绘工作。按照“城市规划,测绘先行”的思路,完成航摄面积2300平方公里,控制平面达到3000平方公里,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充分的基础资料保障。同时,统一实行由城市规划管理的直角坐标系,对所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项目,实行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为了城市规划实现由审批为重点向审批与批后管理并重转变的重要标志。其次是强化规划信息化建设。从1998年开始到2002年,用4年多的时间开展长沙市第二次城市管网普测,规划数据资料信息从原来的120平方公里扩展到210平方公里。2001年成立城市规划信息中心,自主开发长沙市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地理综合信息系统,到2002年5月,规划局域网全部实现了电子地形图的使用。通过电子平台,随时可以浏览、调用城区地形图、总体规划控制路网、控制性详细规划路网和部分详细规划,及时修改城市规划地形图。一网之中,整个城市规划的所有信息数据尽收眼底,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城市规划信息化工作也因此而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我市也因此被列为全国数字化城市建设示范市。再次是在全国率先制定和实施了城市规划编制标准。针对全国城市规划编制标准缺失的现状,该局从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出发,先后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标准、分区规划编制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成为全国城市规划标准化建设的滥觞之地,率先探索了城市规划标准化建设的路子。该成果研制成功后,迅速通过省建设厅的鉴定,目前正在全省广泛进行推广。规划基础工作的不断夯实,促使全市城市规划工作水平迅速随之“水涨船高”,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区面积2873平方公里,规划覆盖率达到100%,不仅涵盖整个城区,城市周边的望城县、长沙县部分乡镇也纳入规划范围之内;控规覆盖面积扩充两倍以上,达到396平方公里,主城区控规覆盖率达100%,目前正向长沙县、望城县铺开;制定分区规划17个,专项规划34个。城市规划从宏观到微观,相互衔接,环环相扣,规划滞后的格局得到根本性扭转,并成为了引领长沙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助动器。
(四)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编制的工作机制,折射了长沙制度化政府的形象。以制度来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建立制度政府是这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努力探索的方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为促进全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规划部门结合长沙的实际,在规划决策、规划公示、规划设计市场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机制,通过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立足于提高规划决策能力,建立健全专家会审制。从1995年开始,成立了长沙市城市规划委会,并根据城市规划发展的需要,先后进行了两次调整。目前,规委会委员达到38人,顾问20人,专家组成员65人,其中专家组成员包括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多学科著名专家、学者,使城市规划更加适应多学科融合的趋势。规委会定期对长沙城市重大项目的建设规划进行专家评审,从1997年到目前为止,规委会先后召开专家评审会400多个,重大项目专家评审率100%,增强了城市规划的科学性、预见性,提升了城市规划的品位。二是立足于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实行设计招标制。实行了城市规划市场化运作,在建设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下,定期召开在长设计单位和新闻单位参加的项目发布会,将计划编制的项目和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仅2004年的省政府中心区“三馆一中心”及文化公园、隆平高科技园区、浏阳河风光带等10多个重大项目就吸引省内外50多家设计机构参加投标拓宽了规划工作的思路,提高了城市规划的设计水平,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三是立足于提高规划公众参与度,推进规划公示制。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将城市规划权回归于民,听计于民,是长沙城市规划的鲜明特色。该局从2001年开始,进行了城市规划修编和公示,以新闻媒体和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为主要载体,通过采取媒体登载、公布信息反馈渠道,在各区片组织规划方案成果展出、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参观公示的市民超过6万余人,受到书面意见5000多条,38万城市居民知晓城市规划修编,首开城市规划公示之先河。紧接着,先后进行了分区规划和单体建筑规划的公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使城市规划公示规范化、制度化,激发了广大市民关心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的热情。
二、解读长沙城市规划力飞跃提升释放的级数效应:城市规划力提升带来的是城市全方位的深刻变化,在城市规划力的引领下,长沙城市空间迅速拓展,产业优化调整,环境不断改善,品味得以提升,城市居民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增强
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长沙城市规划力的迅速提升也带来了长沙城市全方位的深刻变化。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长沙城市建设与发展呈现出日新月异的繁荣景象,一座充满活力、令人向往的“历史名城与现代新城完美结合的典范”城市展示出长沙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蓬勃生机。
(一)城市空间迅速拓展。从2001年开始,长沙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新的长沙城市总体规划以“中部地区文化生态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按照“一主、两次、四组团”, 青山、秀水、绿洲、名城共相融的城市空间布局,实行多中心、分散组团式、内涵式发展。城市规划区中期发展范围由调整前的966平方公里扩大到2893平方公里;主城区实际居住控制人口从原来的160万人增加到228万人;市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由之前的155.1平方公里拓展到253平方公里。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建成区面积不断增加。由1997年的110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180多平方公里;市区人口由143万人增加到202.5万人。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5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城市交通更加便捷。城区道路总长超过了1000公里,拥有立交桥20座,人均拥有道路面积由1999年的6.36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2.15平方米;形成了“市内结网、市外成环、三纵三横、六桥三环”的现代化城市立体交通网络,快捷的交通拉近了城区内人与人之间的空间,缩短了长沙与周边城市的距离。城市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启动了体育新城,岳麓山大学城、新港城和金鹰文化城建设,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空间进一步放大和延伸。拓展了城市空间载体,加速了城市人才、科技、资本的合理有序流动。特别是吸引了58家世界500强企业来长投资或设立办事机构,带来大量的资金流,促进了长沙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城市品位不断提升。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决定着城市的整体形象。高起点、高水准的规划,对于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由于在编制规划过程中,立足高起点、高标准进行城市规划设计,实行城市设计招标制,完善专家会审制,推进规划公示制,对一些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投入巨资,引进国内外城市规划设计的知名品牌公司进行设计,提高规划的档次。城市规划覆盖到了城市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大到城市空间结构、区划分工、产业布局;小到景观设计,公共停车场、地下通道等公用设施以及与人民生活相关的许多细节,都贯穿着规划的指导。在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力求单体建筑造型别致优美,与周围环境相互协调,相映生辉;群体建筑韵律和谐,格调高雅。沿江大道、潇湘大道、田汉大剧院、新世纪体育城等一大批城市标志性工程建设脱颖而出,十里长岛橘子洲、湘江两岸风光带以及新河三角洲的滨江音乐厅、长沙博物馆、图书馆等“精品”建设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大大地提升了城市品位。
(三)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提高。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长沙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在规划设计中注重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一是着眼于城市绿化建设。通过实施“增绿添景”工程,建成区绿化面积达到5219.7公顷,仅去年一年就新增城市绿地200万平方米,相当于此前20年来的总和。绿化覆盖32.63%,绿地率30.2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以前的3.3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6.74平方米,市民开门见绿的愿望成为现实。二是着眼于城市改造。2000年至2002年,开展了大规模地“拆违”活动,拆除违章建筑面积469万平方米。投资 亿元,启动了大规模的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完成背街小巷改造413 条。投资 亿元,对建筑外墙、城市景点、立交桥进行“亮化”、“美化”和“净化”。
三、解读长沙城市规划力飞跃提升蕴涵的深刻启示:长沙城市规划力飞跃提升是近年来长沙制度化政府建设的浓缩和突出的成果。在城市规划发展中体现出来的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不断求索的开拓精神、超前理念和精品理念,对推动长沙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从发展的视角看,城市规划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探索和创新。城市规划的发展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对城市规划编制、管理的认识也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从现代城市规划的起源看,源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对城市土地开发中市场失效的认识。1875年英国通过“公共卫生法”(Public Health Act),是现代城市规划法律概念上的先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规划的编制与管理也要适应发展常创常新。1997年之前,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机制使长沙城市规划默默无闻,相对滞后。近些年来,长沙城市规划在经营城市理念的指导下,大胆创新,无论是在城市规划的发展理念还是在管理体制上,无论是在行政执法模式还是在规划设计手段上,也无论是在规划公示、信息化平台建设还是规划编制标准等具体工作手段上,都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完善,闪烁着理性的光芒。“带着问题前进”,边探索边完善边提升,成为了引导长沙城市规划力不断提升的不竭动力。正是坚持不懈地探索与创新,使长沙城市规划声名鹊起,打造了长沙城市规划的竞争力。
(二)从开放的视角看,城市规划必须树立超前理念和精品理念。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一门科学,其本身既有极深的专业性,又有很强的兼容性。在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中,规划部门深知,自己的眼光和胸襟关系到今后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长沙城市发展的蓝图,责任重大,工作中始终树立和坚持规划的超前意识和精品意识。在规划编制上,从基础工作入手,全面系统地形成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相互衔接、互为支撑的城市规划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的覆盖率,规划超前于城市建设与发展。在规划设计上,注重用世界眼光规划长沙,借专家知识规划长沙,集群众的智慧规划长沙,尤其是在重大项目上,面向国内外广泛进行规划设计招标,征集到大批反映国内外先进理念和思想的规划,涌现了滨江开发区、“两馆一厅”等一系列设计精品。在城市规划人才培育和引进上,一方面,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注重学科的融合性,聘请著名的专家、教授担任规委会成员;另一方面,不断培育人才、储备人才,仅市规划局机关就拥有一大批注册规划师和3名注册建筑师,达到国家城市规划人才最高配备标准。人才的配备提升了科学性,科学性带来了权威性。实践证明,只有从开放的视角不断兼容并蓄,才有高起点、高标准、科学的城市规划指导城市建设与发展。
(三)从历史的视角看,城市规划必须实现历史和时代的对接。在文化发展中有一句名言:“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越是有地域特色的,才越是公共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也同样如此。城市是凝固的历史,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宝贵资源。只有保持了历史文化传承的城市才是有吸引力的城市,才是有竞争力的城市。在城市规划中,长沙的城市规划管理和设计者们一方面注重吸收现代的先进理念,规划设计出充满现代气息的城市建筑,建设现代化的大都市。另一方面,注重突出长沙“湖湘文化之都”的地域文化特色,按照“地域特色原真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分别由长沙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和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长沙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其中《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根据保护与发展同步进行的原则,对长沙的历史文化遗产采取点、片、城三个层次,以岳麓山、小西门、天心阁、潮宗门、开福寺等5条景观线为重点,抓住“楚汉名城、革命圣地、名人故里、山水州城”四个鲜明的文化特征进行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26处。通过规划引导,使长沙浸润在浓郁的历史地域文化气息之中,在城市规划上实现城市建设历史和文化的对接。正因如此,长沙城市规划有了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魅力。
(四)从服务的视角看,城市规划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关注社会热点、焦点。城市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载体。早在2000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已说过,“人们为了生存而来到城市,为了生活得更加美好而居留于城市”。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设计蓝图,必须以人为本,为城市居民服务,为基层服务,尽可能满足人们追求高质量生活的需要,切实解决城市居民的实际问题。在工作中,长沙城市规划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交通、公共绿地、住房建设规划等焦点、热点,在规划管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规划设计上包含浓浓的人文关怀——实行规划审批提速,限期办理,以自己的麻烦换来数千个单位的方便;打通城市“断头路”,规划建设快速便捷的城市交通网络;城市主干道的人行道规划设计盲道,沿江风光带500米规划一个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地下通道等公用设施的规划与设计,营造宜居城市;确定时间、确定原则,集中办理106个不影响城市景观、不存在安全隐患、不涉及邻里纠纷的社区用地证特别是去年8月起,组织进行“农村小康住宅设计竞赛”,将评选出来的24件获奖设计方案制成图集,无偿提供给农民,供其建房时参考,最美村舍呼之欲出,为民办实事办到了农民的心坎上。“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城市规划对群众的关爱,赢来了群众对城市规划的认同,2004年长沙城市规划群众满意率达到80 %,远高于全国同类城市水平。
四、解读长沙城市规划力的新跨越: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保持和提升长沙城市规划力,必须站在更高的起点,以改革为动力,以人本化服务为宗旨,在规划执法、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和规划发展理论研究等方面推陈出新,谋求突破
城市规划力的提升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相生相伴。2004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35.09%,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国著名的城市经济专家、建筑与规划大师吴良镛就指出,中国城市规划发展已进入了“第三个春天”。而我市的城市化率由2001年的44.7%上升到51.19%。根据世界城市发展的规律和诺瑟姆曲线理论,长沙的城市化已经进入快速提升时期,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将使长沙城市规划发展蕴藏着巨大的价值空间,同时,也面临着更高层次的要求。必须站在更高的起点,以改革为动力,以人本化服务为宗旨,在四个方面重点突破:
(一) 在城市规划发展思路上有新突破
为谋求长沙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的推动作用,市委、市政府对提升城市规划力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市委书记梅克保、市长谭仲池强调“规划的前瞻性影响着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并明确指示,要站在更高的起点,进一步提升长沙城市规划水平。实现长沙城市规划力的新跨越,必须进一步创新城市规划的发展理念,全方位、多角度、用长远眼光来调控规划的实施。首先,要树立“人本化服务”的宗旨。从城市规划设计到规划执法管理,从城市整体景观设计到建筑单体设计,从城市园林绿化到公共停车场、地下通道等公用设施及其它与人民生活相关的设施,都以规划为指导,使人文关怀贯穿着城市建设的每一个许细节,使城市成为居民温馨的家园。其次,要实现“三个结合”。即将采纳国内外先进的规划理念与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比较取舍,相互结合;规划与建设中部地区有个性文化的生态型山水城市的目标相结合;规划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乃至更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制定相结合。第三,要始终把握四个原则。即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法定性原则;保护山体、水面、湖泊、湿地、古墓、重要名胜的原则;坚持总体规划要求,从实际出发、科学论证、按程序调整的原则;重大规划经专家论证、公示的原则。
(二)在城市规划规范化执法管理上有新突破
要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力,规划设计是基础,规范化执法是关键。一是规范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是否合理,是城市规划功能是否充分发挥的首要条件。要牢固树立规划的“龙头”地位,严格按照修定后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年)》,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真正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一张蓝图”管到底。统一集中规划管理权。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管理“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双重调节作用,实现向指令与指导、计划与市场、直接与间接、行政与法律、管理与服务等多手段、多层次、多目标综合管理职能的转变。二是创新城市规划执法管理机制。重点理顺职能部门在建设项目报建中的审查权,建议由规划部门负责制定联合审批程序性规定,履行方案设计审查和设计方案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建设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参与监督,实行市规划局牵头、市建委参与,联合审批的方案设计联合审查机制。三是增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的工作力度。重点在坚持城市规划综合执法的基础上,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城市规划执法专业队伍。统一确定人员编制、确定职能职责,采取公开竞聘的办法,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执法不严而造成规划失误的人和事,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组织规划执法人员、报建员等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班和业务素质提高班,切实加强规划专业队伍建设。
(三)在科技兴规、专家领衔上有新突破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蓝图”,其设计是否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艺术性,直接决定着城市建设的水平。同时,城市规划又是学科兼容性很强的综合工作,每一项工作都具有其社会的、历史的和自然环境等特定条件,每一项规划都必须建立在充分的科学研究之上。实现长沙规划力的不断提升,最根本的是要始终树立科技兴规的理念,站在更高的起点,以先进的科技水平来谋划城市规划。一是增加科技兴规的经费投入。在继续增加财政对城市规划投入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投入多元化机制,广泛引进和采用勘测高新技术与先进设备,推进长沙城市规划设计管理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水平和技术含量。二是进一步完善专家领衔制度。温家宝总理在总结北京城市规划总体修编的成功经验时指出,其成功经验最主要的两点是“政府组织、专家领衔”。要在政府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长沙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城市规划类专家为主体,吸收其它方面的专家参加,实行专家领衔;突出专家在城市规划中的带动作用,将专家领衔贯串到规划编制的全过程以及规划的跟踪研究、监督检查,变事后整治为事前指导、变事中补充为事前统筹。三是加强城市规划学术性研究。城市规划的实践依靠理论作为指导。如上海市,近年来与美、日、法等国的专家就城市发展与环境、城市综合交通、浦东开发等30多项专项规划开展了国际学术研究,增加了规划设计的科技含量。长沙城市规划应继续发挥理论研究氛围浓、基础好的的传统,进一步建立理论研究平台,加强与国内其他先进城市和国际之间的学术交流,以先进的理论作为为指导,使长沙的城市规划始终做到看远一步、看高一步、看快一步。
(四)在城市规划的地域文化特色上有新的突破
长沙是湖湘文化之都,具有浓郁的地域的文化特色。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文夕大火”造成长沙历史文化遗产的严重破坏提升长沙城市规划力,要坚持以先进文化为指导,全面把握文化在规划中的灵魂作用,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充分体现文脉的延续。一是以规划促进特色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据不完全统计,长沙目前有需要保护的近现代建筑33处、著名历史遗迹80处。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应突出彰显“湖湘文化之都”的地域特色,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保留城市各个时代的文化特征和时代信息,通过城市规划把文物古迹、园林名胜以及能揭示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和古树名木、碑刻标牌等,在空间上形成独具魅力的地域文化氛围。重点加强对岳麓山等历史文化街区、岳麓书院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严格管治,严禁进行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二是以规划促进地下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增强历史文化名城的吸引力不仅要保护好地面的历史文化遗产,还应充分发掘地下文化资源。西安的文化魅力就不仅仅在于它是六朝古都,文化底蕴深厚;更是因为秦始皇兵马俑令人神往。长沙有发现的地下文物埋藏区45处,建设长沙历史文化名城,应制定地下历史文化资源开发规划,在做好相关勘测工作的基础上,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确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施行。三是以规划促进展现湖湘人文景观经脉。主要是以规划指导对在历史上有重要影响的著名人物的故居、墓葬、活动场地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地的修复、重建、标志等,突出保护长沙湘楚文化中优秀的人文景观特色。
城市是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中心。实现长沙城市规划发展新的飞跃,以提升城市规划力来引领和促进城市建设与发展是一项渐进而不懈的过程。可以预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关心与支持下,有城市规划部门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不断求索的实践,长沙城市规划发展将不断绽放出新的光芒!